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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学生结人梯救溺水者续:学校申报见义勇为集体 [打印本页]

作者: 蜗蜗    时间: 2009-10-26 21:25     标题: 大学生结人梯救溺水者续:学校申报见义勇为集体





24日,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广电5091班、5092班的40多名同学,在长江干堤沙市段的宝塔河沙滩上秋游野炊。吃过中餐,同学们大多离开了活动地,仅有10多名同学还在那里游玩。

下午2点15分,在离大学生活动的地方约10米远的沙滩上玩耍的2名七八岁少年,不慎落入江中,正巧被一名女大学生看见,她大声呼救。听到呼救声,在场的十几名同学立刻向少年落水处冲去。

第一个跳下水的是李佳隆同学,紧跟其后跳下水的徐彬程、方招,还有姜梦淋等,因为都是和衣入水,鞋子也来不及脱,他们在水中游动十分艰难。宝塔河段看上去比较平静,其实危机四伏,水下漩涡汹涌,沙滩边缘全是陡坎。

与此同时,其他不会游泳的同学毫不犹豫地手拉着手,形成一根长长的生命链条,迅速向江中延伸,用这种无可奈何的方法拯救落水者。

3名大学生英勇献身


湍急的暗流,无情的漩涡,将这些本来水性不好的同学推到了风头浪尖。徐彬程救起了离沙滩较远的小孩,另外2名大学生也托起了另一个小孩,正沿着生命链条向沙滩靠近……

突然,链条中间的一名同学因体力不支,手从相邻同学的手中滑落,前端的9名同学顷刻落入江中,水中顿时乱成一团,呼喊声一片。顿时,第二场大营救迅即展开。

这时,正在宝塔河100米以外的冬泳队队员闻声赶来施救,他们和大学生们一道,陆续从水中救起6名大学生。

事发后,长江大学领导迅速赶到现场,获救的两名少年已经各自回家。当地消防、海事部门也相继赶到组织搜救(如图)。由于该处地处江水回流区域,水流湍急,浅处有四五米,最深处达十几米,经过1个多小时搜寻,至下午5时50分许,三名大学生的遗体被打捞上岸。

昨日决定申请“见义勇为集体”


英勇献身的三位大学生,分别是19岁的陈及时,湖北通山县人,长江大学城建学院土木工程专业大一学生;19岁的何东旭,湖北枝江市人,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广播电视学专业大一学生;19岁的方招,湖北罗田县人,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广播电视学专业大一学生。

三名大学生为救落水少年而英勇献身英雄事迹,得到了荆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荆州市委书记应代明、市长王祥喜前往探视亲属。

昨日上午,荆州市见义勇为促进会表示,要向湖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尽快申报,认定长江大学英雄群体的见义勇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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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的学生让我们看到了久违的见义勇为精神,他们冒着生命危险,拯救他们的生命,值得我在SIS宣扬下,祝好人一生平安
作者: armysniper    时间: 2009-10-27 08:48

同意楼上的,自己有心要落水救人已是好人了,但要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要不牺牲了一个好人却-,唉!
作者: lhf00214431    时间: 2009-10-27 09:19

我不赞同上面2、3楼的说法,我们不应该只去看一个结果,我们要注重救人的过程,2楼不要用个数学的眼光去简单的看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要鼓励见义勇为的人的,这样才能体现出一个名族的气节。
换个角度讲,如果自己的亲人遇险了旁观的人很多,但就是没有人去救人,你又会怎么说。大学身的牺牲我们惋惜,我们哀悼,不能让死去的人寒心。
为了救人英勇牺牲的例子很多,如果我们都要先想想是不是自己有能力去救,那个可能因为你的犹豫而耽误了宝贵的时间。
为英勇的大学生我真心的为你们哀悼,我们要继续发扬你们的精神!永远~forever

[ 本帖最后由 lhf00214431 于 2009-10-27 09:23 编辑 ]
作者: kikigui    时间: 2009-10-27 09:25

做这见义勇为的事情不能价值的眼光去看,这个代表是一个精神
作者: qq29912421    时间: 2009-10-27 10:46

哎 好人确实不长命啊  每每发生这种事  一声叹息
作者: zy12151100    时间: 2009-10-27 20:06

可惜了三个好孩子啊
都TM说每个生命都无价,那俩小孩自己都不把自己当回事还谈什么无价
以前听过一句话叫“善泳者溺”,意思就是淹死会水的。
每个人都乐意玩玩心跳,挑战一下极限,可是不是随便哪个阿猫阿狗的都能面对生死关头打开“基因锁”的
我很钦佩也很尊敬这些救人的人,不论死的,还是活的
但对这两个孩子,说真的,哪怕是死了,也没必要可怜。人自己都不尊重自己,何必要管他
事实上,如果不是荆州市全市的中小学都在寻找,这两个孩子根本不会再出现,他们到现在估计也并不知道是他俩害死那三个大哥哥吧,哼
作者: 1daotong4    时间: 2009-10-27 20:36

死了的人全完了,自己和家庭。活着的人得到荣誉。世界还在继续……哎
作者: mlhz81    时间: 2009-10-27 22:12

舍己为人当然是一种好的品质,但是不应该提倡。因为一个人首先得为自己负责,自己的生命是最宝贵的,那两个孩子的生命当然也很重要,但是拯救这两个孩子的责任不应该必然的落在普通人身上,当然别人看到了能够去救是好事情,为此牺牲了生命很让人感动和敬佩,但是不要忘了救人的责任不应该落在普通人身上,ZF应该要承担主要责任,为什么会有小孩在危险区域落水,ZF做了什么提示和预防措施,ZF有没有专门的救援队,ZF平时做过怎样的宣传和教育。
这种悲剧的发生不是值与不值的问题,而是为什么会发生,如何避免发生。这种事情要追究的是ZF的责任,现在的焦点都放在了英勇事迹上,大家都很感动,却没人去追问事件的责任。社会秩序的维护不是靠个人而是制度,正是因为ZF责任的缺失造成了这样的悲剧。整个社会大肆宣传这种英勇行为恰恰掩盖了ZF的过失,把救助的责任推给了个人,让每个人都陷入两难的境地,这就和养老的问题一样,中国人孝的文化掩盖了ZF所要承担的责任,把赡养老人的责任推给子女,而子女在这个问题上往往会陷入困境,特别是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
所以这种事情感动是很正常的,但是如果只停留在感性层面上而忽视事情产生的根源问题那这三条生命的牺牲就不能带来警醒,以后类似的事情还会不断发生。而更恶劣的是大肆宣扬这种舍己为人的行为,把人的道德标准拔高到这种程度,这又象回到了当年雷锋的那个造神的时代
作者: lanny1989    时间: 2009-10-27 22:45

见义勇为。不过牺牲了自己。不知换回来的这条命 值不值。
要是做个恶霸,那就太对不起社会了。
很感动。好不容易上了大学。辛苦了这么久。家里也投入这么多。
却在这个时候走了。对家里真的是很大的打击。
那两个小孩也是,文章只有简单的描述说 救起就回家了
他们难道不想想 他的救命恩人已经为了救他儿而去了
一点也没有感恩的心 人活在这 感恩的心 特别重要
作者: coolman2513    时间: 2009-10-27 23:20

一条尸体一万二,船夫就是为了这些钱才没伸出援助的手
作者: coolman2513    时间: 2009-10-27 23:28

一条尸体一万二,船夫就是为了这些钱才没伸出援助的手
作者: starstory    时间: 2009-10-28 01:42

见义勇为没错,但盲目的头脑发热的见义勇为就是可悲
你光荣了后家庭也毁灭了
看见有人下水后为什么不先报个警,不向旁边的船夫救助,至少你也得先脱个鞋子才下去吧
作者: wodewzllbuuimg    时间: 2009-10-28 10:32

哥儿几个确实是一等一的好人,只可惜运气实在是太差了。
作者: 色白云    时间: 2009-10-29 20:45

好人为什么不能长寿呢,三名大学生正值花季年华,确为救人而献身,可敬!
作者: spsis    时间: 2009-10-30 13:18     标题: 回复 10楼 的帖子 及大学生救人溺亡事件追踪

兄弟说得好

假设大学生人梯断开时后面无冬泳队员跟上,那么那2个孩子加上9个大学生很可能全部都要溺水身亡!

冬泳队员通水性可以为之,而围观群众见死不救早已不是新闻,换做其他情形这种假设很有可能成真。

兄弟一定要把这个责任算在ZF身上,我也不反对,但我们已经有太多的无头债了,我已不再指望能够一次清偿。

因为周末,当天在宝塔湾观光的游客很多,迅速围拢了100多名群众,但没有人下水施救。我不想去埋怨那些人,在这个被救者需要先说“我是自己摔的”的今天,普通人的心灵越来越冷漠麻木我毫不奇怪

没有能力救人者为了一个义字可以奋不顾身,虽然正值青春年少,头脑一热做事不计后果,从救人者变成被救者,3人遇难,不禁让人扼腕叹息

但那些有能力救人者见死不救,等落水人溺死后再发死人财,这种为了钱泯灭人性、毫无良知的冷血人渣让人发指,浑身不寒而栗

兄弟看看这篇引自新京报的文章:

愤怒:跪求渔船救人

参与救人的同学说,少年落水处有渔船,他们求其救人,船主说,活人不救,只捞尸体。

“我们开始报警,110、119和120都拨了。”姜梦淋说,消防队队员来了后,说他们也不是专门的搜救队,救不了。

李佳隆事后说,在两个少年落水不足5米的地方就停着一艘机械渔船,20米处有一家叫蓝色家园的水上渔船改装的饭店。

“我们同学都给渔船的老板跪下了,求他们看能否捞救方招三人,老板说,长江上哪天不死人,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当天参与人梯救人的一名同学说,“当时老板说了,活人不救,捞尸体,白天每人1万2千元,晚上1万8千,一手给钱一手捞人”。

“我们同学落水遇难后,能有人给我们扔几个救生圈,就不会有人牺牲。”姜梦淋说。

荆州市冬泳队的队长王珏对记者证实了当天大学生向渔船下跪求救遭到拒绝的事。

参与救人的韩德元说,“如果那艘渔船施救,没有人会死亡”。

“宝塔湾地带落水遇难很多,于是就经常有些渔船停在附近,以打捞牟利,”韩德元说,“价格很高,一般不救活人,捞尸体,价格在一万多,晚上更高”。

“现在救人能捞一句谢谢就不错了,而且落水的大多是少年,救出后都不敢给家长说,哪还敢向家人要钱,现在已经形成一个民间牟取暴利的打捞队,专靠此发财。”韩德元解释说。

记者到离事发地不远的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分局水上派出所了解当天学生报警情况。

王玉秀告诉记者,宝塔湾附近的确存在一群人,专靠打捞落水者尸体牟取暴利的民间搜救队,“救人不是义务,他坚持不救,政府也没办法。”

28日,记者向宝塔湾停靠的两艘渔船求证收钱捞人的事,两位船主均予以否认,称当天船未在宝塔湾。

王玉秀说,水上派出所接到学生报警后,派警员去了现场。他们看大学生都上岸了,也就走了。

“我们主要职责还是巡逻治安,宝塔湾乃至荆州市并没有一支专门的搜救队”。王玉秀说。

记者了解到该水上派出所管辖宝塔湾等荆州长江段治安,连王玉秀一共7名警察,其中4人超过50岁,“平均年龄就是50,人少,精力也不行,事发当天我们的警员正好在别的江段巡逻,如早发现应不会出人命”。

冬泳队的活动室是一个蓝色的小铁皮屋,壁上挂着一个铜牌“宝塔湾搜救基地”,创办者是王珏。

王珏是长江边长大的,深谙长江水性。他也知道周边少水上巡逻的,就组织了一批爱好游泳的退休老人平时锻炼,有人遇难则义务救助。

“我们的队员年龄都在50岁以上,精力也有限,但能做一点算一点。”王珏说。



一句直白的“活人不救、只捞尸体”,反映出我们身边的那些唯利是图的“人”,已经越过了冷漠麻木,变成了行尸走肉,每次当我说这个词时,还会有些不忍,但这一次觉得正是这个词的真实写照,或者还不够。至少我们不会去向那些尸肉求救,更不会向尸肉下跪!

这件事随着遇难者被市、省、中央各级领导慰问送慰问金追封荣誉称号会逐渐平息,其他那些大学生也会得到荣誉称号,听说湖北荆州拟建雕塑纪念3名舍己救人大学生供后人学习,看起来得到了一个妥善的结局,作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料也快会被其它新闻代替。我为这些见义勇为最后能有个好结果的人由衷的感到高兴,但前车之鉴,我猜不到下次有孩子溺水时,还有没有大学生再敢于搭人梯去救。如果雕塑立起来,学校会组织学生参观,讲解见义勇者多么光荣和伟大,号召学习他们的精神和事迹。但学生的父母会舍得让尚不通世事自己的孩子以死换命吗?社会的丑恶现象不去治理,只靠鲜花荣誉给勇于献身者是远远不够的,见义勇为者会越来越少,冷漠麻木者甚至行尸走肉者会越来越多

谢谢兄弟的直言!希望再见

作者: mlhz81    时间: 2009-10-30 16:43

引用:
原帖由 spsis 于 2009-10-30 13:18 发表
兄弟说得好

假设大学生人梯断开时后面无冬泳队员跟上,那么那2个孩子加上9个大学生很可能全部都要溺水身亡!

冬泳队员通水性可以为之,而围观群众见死不救早已不是新闻,换做其他情形这种假设很有 ...
谢谢兄弟的回复
所有的报道我都看过,很多论坛的讨论也同样都浏览过。我对这个事情的看法是很多人都只把焦点放在对这些学生的英勇行为的赞扬、对旁人特别是捞尸者的麻木和冷血的谴责、对生命消失的惋惜以及对国人和自己的道德反思上,而我的焦点是放在责任的追究以及如何防止类似悲剧再度发生。中国每天都在上演大量的悲剧,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感动,更应该进行理性的思考。
以下是我对ZF的质疑,我认为这些都是ZF的责任,是不需要商榷的
第一是我们的基础教育中有没有对于生命价值和尊严的教育,有没有教育一个人生命是最宝贵的,热爱生命首先就是爱自己、尊重自己的生命。很多人认为如果当时不去救或不采用这种方式救就是对生命的漠视,但是如果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去救同样是对自己生命的漠视和不负责任。
第二是ZF在学校教育中有没有给学生教授过自救以及救人的相关知识,有没有教导学生在地震、火灾、落水等灾难下有那些方法可以救助、如何进行风险评估以及相应的模拟训练。我基本上认为这些学生应该没有进行过相关知识的辅导,他们在当时所做出的决定是盲目缺乏根据的,最多靠的是个人经验,虽然无法猜测他们当时救人的心态是什么,但相信他们对于溺水施救的方式和存在的风险并没有足够的认识
第三是这些孩子为什么会在危险区域玩耍从而导致溺水,相信溺水事件不是第一次发生,ZF在该区域有没有任何的提示,有没有做相应的保护和宣传的措施
第四是事发的城市地处长江边上,有理由相信有水难发生是很正常的事,那么ZF有没有相关的部门专门处理此类事故,有没有专门的抢险队伍,有没有相应的紧急预案。同时搜救和打捞尸体本就是ZF的责任为什么要自己出钱请船夫打捞,为什么ZF抢尸体那么积极而该搜救的时候却置身事外呢?为什么ZF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呢?
以上是我的一些粗浅的看法,我认为ZF的不作为是这个灾难发生的重要原因。很多人都在歌颂伟大牺牲精神的同时痛斥无耻的看客,特别是那些见死不救的船夫,他们的行为无异于谋杀,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谁去救人谁是傻子。所以这个事情过后会出现两种情况:看到这个社会冷漠的人会对他人更加不信任,帮助别人特别是陌生人与他绝缘,“好人”会越来越少;另外那些不明真相的人特别是儿童和青少年会在一片的歌功颂德中认为救人是好的,舍己为人是最光荣的,英勇行为是应该要学习的。所以以后还会出现无知无畏的英雄人物,大家还是一样感动,但是这个社会将更加麻木和冷漠,个人更加缺乏安全感,人与人之间更加不信任。
另外很多人把社会冷漠,人人惟利是图归结为中国人道德堕落或者劣根性问题,我更倾向于制度和文化的问题,而主要的是制度问题。事故中的船夫之所以敢见死不救惟利是图就是因为现有制度给了他们生存的空间和谋取暴利的空间。所以谴责这些人并不能解决问题,只有从制度上消灭暴利存在的条件才能打击这些人。
最后个人对于英勇救人的精神十分敬佩,为这些英雄默哀,同时也希望ZF能够妥善解决家属的善后工作。但是对于社会舆论大肆宣扬英雄事迹的行为不置可否,很容易被官僚们利用变成了一种荣誉,这种宣传并不能减少死者家属的痛苦也不会得到更多的利益,但是却成了官僚炫耀的资本以及满足了很多人感动的情感需要。特别是前一种,中国这个神奇的国度总是可以把悲剧变成喜剧,君不见5.12汶川地震是如何演变成一场庆功宴的
作者: 色中女神    时间: 2009-10-30 17:00

一个见义勇为的人在救人性命的那一刻他们根本不会想到为此牺牲了值不值?然而在那的船老大却是冷眼旁观,等着老尸体,挣那些黑心钱!我在这里就想问一下船老大们,假如是你家的孩子掉水里了,你救不救。你是不是也对那些见死不救的人感到痛恨!还有一点就是那些孩子的家人难道就不能有所表示!人家培养了好久的大学生为了此牺牲了,你们就不感到惭愧嘛?假如把你家的孩子管好点,教育孩子不要到水边玩,还能发生这样的惨剧嘛?
在我们这样一个见义勇为都会遭此冷遇的社会,甚至还会被告上法庭的时代,却是需要好好反省了
作者: spsis    时间: 2009-10-30 21:11     标题: 回复 18楼 的帖子

抛了石块儿,看到了这样的金玉良言,值了

看到了茶坊里面另一则披露内幕的帖子后,我愤怒了,如果最后捞尸体真的仍然靠的是给船老大下跪才一人一万捞起的,而不是应该负责的部门捞起的,最后反过来又为自己在脸上涂脂抹粉,我仿佛看到了一个想立牌坊的婊子在哪里惺惺作态,让我恶心

试着回答下兄弟的一二三四:

生命价值和尊严的教育课是不能开的,如果开了,怎么说?农民工一条命配上20万就可以了,城里人要配30~40万,富豪上百上千万,更高级别的人不封顶?这种同命不同价的社会现象是不可能被教育者白纸黑字写进课本的!

地震的逃生知识以及演练由于简单易行,很多学校还是开的;火灾的演练最多只是这边放放烟雾,那边喊人逃跑,根本达不到真实火灾的效果,而各种场所消防设施不达标无人问津才是酿成火灾中丧失的悲剧,不说社会上,前段日子上海一家高校几个女学生火灾时被迫跳楼身亡的事,试问现在每个学校舍得为每一间学生宿舍都配上干粉灭火器吗?因为学校里面一般没有什么河,最多教教挤压按摩、人工呼吸抢救措施,落水不在学校负责范围之内,可以一推三六五,谁管?

凡是发生事故之后,无论公家私人都会做个警示牌的,好的话会拉上铁索;事故之前很少有人想到,更不用说铁索了。但在高危地区,除了安全设施要齐全外,有专职的人员巡视、发现危险情况立即制止才是解决办法。可兄弟看看报道,一共7名警力,除去在办公室的,只能一天一个段巡逻,指望的上么?

作不作为,每个人心中都有杆秤,兄弟有的话不必全都说出来,好让这个帖子能够存活的时间长久些。我最近也是刚明白茶坊第五条版规的含义,唉!斑竹也有斑竹的苦衷

中国的文化从来都是讲求弃恶扬善的,甚至有“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遗言,如何就变成了这个一切向钱看麻木不仁的冷血社会?我不想给茶坊找麻烦,留给兄弟们思考

制度的问题,不是这里应该讨论的范围,就不说了,推荐一个凤凰播报里面个人喜欢的博客:颜昌海的博客,百度一下即可找到。

每天都在上演的悲剧喜剧,早已让我们练就了一双双火眼金睛,当这些人越来越多时,这个社会还是有希望的……

同样在这里为5.12汶川地震中的冤魂默哀

一壶浊酒,送英雄们的魂魄上路
作者: mlhz81    时间: 2009-10-31 01:08     标题: 回复 20楼 的帖子

有劳您的耐心解答,现实我理解,我只是把认为ZF的责任明确一下,纯粹是理论上的讨论,现实可行性问题超出了我所能讨论的能力。我更多的是从西方的ZF来看中国,其实ZF想改进还是完全有办法的,有很多做的好的ZF可以借鉴。
另外您对我第一个问题的理解有偏差,你把价格和价值搞混了,把现实和理论搞混了。我所指的教育不是大学教育而是从小的教育,而人格、尊严、生命的价值和意义、道德、善恶这些问题都是哲学和宗教问题,中国人普遍只是被灌输了这些概念但很少知道这些概念的准确含义和逻辑关系,这些都是西方文化的重要内容,如果能了解点相关知识的话就会理解得更透彻
最后还是希望当地ZF能够有所作为,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 本帖最后由 mlhz81 于 2009-10-31 01:21 编辑 ]
作者: spsis    时间: 2009-10-31 10:44     标题: 回复 21楼 的帖子

兄弟既然对西学在行,就应该懂得商品社会里价格和价值的内在联系,是理论教育还是社会事件能够更加影响到那些正在树立人生价值观的青少年,这些人长大之后会以什么样的心态来为人处事,想到这个问题的人应该能够猜得个大概。

本人并没有试图用现实来否定理论,而只是试图像兄弟在4楼一样,揭开一些掩藏在美丽光环背后事实的真相。就像毛泽东说的“实事求是”那样。只有植根于事实真相的理论才是有效的理论,同样发源于群众中的社会事件才能真正影响我们每个人生活走向。

兄弟说中国人普遍只是被灌输了人格、尊严、生命价值概念但很少知道这些概念的准确含义和逻辑关系,我很赞同,并且对于为什么会这样的原因本人也略知一二,只是囿于版规不便展开讨论。今年以来,咱们的高级领导们多次表示过:西方的东西并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在这个领导决定一切的社会,咱们除了听了发发牢骚,还是不得恪遵功令?兄弟你说是吗?

就从负责部门都到场了最后仍要靠教师给船老大下跪才换得一万一尸这件事,如果没有那些船老大,“英雄”的全尸都保全不了。以及要为三人塑立雕像的事来看,我不看好其现在这批人能够真正有所作为!

感谢兄弟那么晚还在给我回帖,注意保重身体
作者: 常相思    时间: 2009-10-31 10:47

这就是一个家庭幸福了,三个家庭遭殃了,何必呢。
作者: wodewzllbuuimg    时间: 2009-10-31 16:38

无论如何,这是一群值的敬佩的人,应该大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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