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14楼
首先房租5万元每月是没错的,按我战友老家同地位的房子的年租金是在百万元左右,基本上是一平方米一月1万元。
另外,这次拆迁不是政府拆迁,如果是政府因公共利益拆迁,按物权法讲法是合法的拆迁,即使补偿给的少也是合法的。这次拆迁是标准的商业拆迁,但商业拆迁中给的补偿太少,主要是这处房子有二十余年历史,要算折旧率的,所以给的少,但繁华地段房子主要是地段值钱,房子本身并不值钱。但一旦进行商业拆迁就不按地段补偿而按房子折旧率补偿了,这是当地老百姓最不服的地方。该处房子拆迁后盖的新的商业广场,每平方米卖3.2万元,这还是基本价,楼层差还不算。另外我还有一位战友在武该汉汉正街那里有个二十几平方米的门面房,每年租金有百万多,这就是房地产市场的第一铁律:房子最重要的是地段,第二重要的还是地段。
另外,我发帖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我们现在究竟是否有恒产,或者如16楼所说的是否有保护我们恒产的法律或者制度?这是个关键问题。如果今天我们花百万元买套房子,几十年或者几年后因市政规划或者新的商业规划而予以重新拆迁,那我们的利益又如何得到保护呢?因为从任何宏观上,拆旧建新都能带动就业,带动商业开发。那我们这些人就是否必须有这样的觉悟,亏了几十万元从市中心撤离,再去郊区买房子,而十几年后郊区买的房子也成为市区,他们要开发时,按14楼是说法,我们是否还要再做贡献呢?如果这事循环下去,只怕对政府的实际统治能力也会有所动摇的。
最近听说深圳搞房地产拆迁时有因拆迁而成亿万富翁的,虽然很少,但也确实代表了法制的进步和政府观念的巨大发展。应当是个好事,毕竟这种事情是牵扯到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大事。作为我来说,也不希望给孩子留下的房产因为反复拆迁而不断贬值,不但没有给孩子留下念性,还给孩子、国家、开发商留下这么多麻烦。那就太对不起大家了。
[ 本帖最后由 bendan0012 于 2009-11-1 23:55 编辑 ]